******有限公司 -中国核建中核五公司天红生产楼及配套建安工程项目垃圾消纳服务常规采购包-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本次采购项目:天红生产楼及配套建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公司,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由采购实施单位******有限公司 组织实施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天红生产楼及配套建安工程项目垃圾消纳服务分包询价采购
1.2 采购单位
******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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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业主统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厂区围墙(保护区/控制区)、工艺楼、中子散射厅、氦冷站与冷中子源工艺间、同位素生产楼、燃料/材料辐照检验热楼******消防泵房及水池、配电站、冷却塔及水池、二次冷却水泵房、非放废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控制区出入口、门卫室、应急指挥中心(含生产办公楼)、持枪警卫营地、检修车间、移动泵和移动电源储存间、厂前区停车场、厂区大门、厂区电缆沟工程、生产准备区地面硬化等。
1.6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 采购范围
提供天红生产楼及配套建安工程项目垃圾消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运输服务、垃圾的处理与处置、提供环保合规保障措施、对消纳过程进行数据管理。
2.2 服务期限
暂定 48 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正式开工令或以甲方审批的开工报告中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3 服务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天红镇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提供天红生产楼及配套建安工程项目垃圾消纳服务:
一、运输服务:配备专业运输车辆(防泄漏、防异味);运输路线需符合环保及交通法规;提供运输过程监控记录;
二、处理与处置:明确处理工艺(焚烧/填埋/资源化利用等);处理能力需满足项目需求;处置场地需具备合法资质文件。
三、 环保合规保障:处理过程符合《固废法》及地方排放标;提供定期环境监测报告应对环保检查的配合义务。
四、应急处理机制:突发垃圾堆积的快速响应方案,极端天气或设备故障的应急预案。
五、数据管理:提供垃圾量统计及处理数据报表,建立电子台账供甲方随时查询。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固体废物治理相关内容;垃圾清运车辆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同类业绩(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4.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8?5
(4.2)近三年,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仲裁和诉讼;?8?5
(4.3)近三年,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8?5
(4.4)近三年,中标后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的行为;
(4.5)近三年,受到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过或类似处罚;
(4.6)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7)******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银行名称: 建行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开户单位:******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2848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CNEC-FW-GKXJ-25-5637+标书费”汇款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公司名称,不得以个人或其它公司名称汇款,否则不予接受。投标人未按要求在电汇凭证中注明将影响招标人无法正常收取费用,导致投标无效或招标人无法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5 年 4月25日 14 :00 — 2025年4 月28 日 14 :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集团******集团******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如有)。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龙胜路1070号 程银涛 ******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7 日 14 : 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不公开 (公开或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需求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龙胜路1070号
联系人: 程银涛
电话: ******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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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实施单位:******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单位:******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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